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初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目前,已有多家保险机构宣布将下架预定利率超过3.0%的产品。
不同于频繁调整的存贷款利率,寿险预定利率较为稳定。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调整次数屈指可数。然而自去年以来,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经历了频繁下调。究其原因,就是为了防范“利差损”风险,即在利率下行环境下,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可能会难以覆盖保单的负债成本。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推动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加强利源管理,提升负债质量。”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