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在有序推进,公安交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断适应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需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做好管理保障工作。
8月2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止到目前,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开放了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有力支撑了自动驾驶技术验证和更新迭代。
王强表示,一方面,公安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道路测试。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方面,2021年7月,公安部与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了自动驾驶汽车开展上路技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主体、驾驶人和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在准入试点和上路通行方面,2023年11月,公安部与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作出规定,对经过技术测试、具备量产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准入试点后纳入工信部公告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购买保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在试点“车路云一体化”的应用方面,公安部与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细化完善相关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