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三中院”)日前召开证券期货犯罪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据介绍,该院共受理证券类刑事案件47件,其中,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42件,成为当前审理证券犯罪案件的“第一大罪”,占全部受理案件的89.36%。
202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8个中级法院成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北京三中院是其中之一。
对于涉内幕交易案在北京三中院证券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在于其更易满足“主观故意”的刑事追责标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证券违规行为主要可分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大类,是否需要刑事追责取决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为人必然满足“主观故意”的刑事追责标准,因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会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