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8月2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发布公告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分为6章33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节能审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节能降碳形势、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对节能审查能力不适应地区的重点行业特大型高耗能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明确节能审查应由地市级及以上节能审查机关负责,禁止将节能审查权限交由不具备审查能力的行政审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