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最高检发文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法律适用 强调全链条追诉

  8月16日,《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司法文件发布,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坚持零容忍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强调全链条追诉财务造假犯罪。

  该份文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全文共4部分15条,就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总体要求,欺诈发行证券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认定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解答》明确,对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财务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财务行业标签

如梦**幻。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4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