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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明确:对提供财务造假“一条龙”服务应从严打击

  南方财经8月16日电,据新华社,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层级多、链条长,涉及的公司、企业人员也较多,对此应坚持分层分类处理。单位或个人专门为公司、企业提供财务造假“一条龙”服务的,应当从严打击。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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