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招商引资的逻辑要变了!
2024年8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至此,以往作为招商引资重要手段的税收优惠,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在此之前的7月29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出让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实施界限,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