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广州楼市大消息!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当首付

  8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通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具体来看,购房人及其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人各可提取一次购房首付款。

  此外,申请人提取总金额合计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公积金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公积金行业标签

离夏**柚子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4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