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31日消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抚顺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原贷款办法规定:“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现调整为: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40年减房龄,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二、提高二手房贷款限额。原办法规定:“购买二手房或拍卖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现调整为:购买二手房或拍卖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