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潇枭北京报道7月31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以及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林泽昌、预算司司长王建凡、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对地方税体系的完善作出部署。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
王东伟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1994年分税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财税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现行地方税体系,在保障地方政府财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现行地方税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结构不尽合理、税权配置不够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