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可以说,适合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朱桂在7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中医药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有利于中医药学术发展,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药特色,整体提升中医药学术水平;有利于加强中医药的规范管理,提高中医药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好助力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
据其介绍,在国家标准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已制定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77项,包括《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针灸学通用术语》等;指导性技术文件12项,包括儿科、外科、皮肤科等《中医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涉及中医药术语、符号、技术规范等基础通用要求。
在中医药行业标准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制定中医药行业标准10项,包括中医内、外、妇、儿、眼、耳鼻喉、肛肠、皮肤、骨伤等9科《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及其修订通则,涉及中风、眩晕、哮喘等406个常见病证的名称、诊断依据、证候分类及疗效评定共四个方面内容,适用于中医临床医疗质量评价、中医科研、教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