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括契税补贴、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支持收购库存商品房等16条措施。
在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方面,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由属地财政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不低于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
同时,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为准)的,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市、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别承担。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