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27日讯(记者黄玉洁张书维)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
《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细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行政许可要求。按照《条例》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细化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等事项的申请材料、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持续提升监管规则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