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媒体吹风会,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严芳、人民银行条法司一级巡视员刘晓洪、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国家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副司长张玉青出席并答记者问。
现在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一些商家出于成本或便利性的考虑,不愿意接受现金支付。人民银行对发现的拒收现金行为会采取哪些措施?公众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针对上述问题,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在媒体吹风会上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保证现金支付畅通,保障公众的支付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