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谭某需要经常往返合川与江北,为分摊成本,便将自己的私家车注册了顺风车接单。车辆以私家车投保,在跑顺风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7月18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2024年成渝金融审判白皮书,并通报了12个金融审判典型案例,该案便被收录其中。
谭某家住合川,工作地在江北,需要经常往返两地。谭某的自有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