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孙娟娟(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油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食用油”的媒体曝光将“隐秘于角落”的食品安全风险公之于众。比起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损害公众和消费者信心的是运输行业的习以为常,涉事企业的毫不知情,相关产品的终端流向成谜。随着食品安全教育和交流的推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日趋理性,安全预期也随之提升。面对“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食用油”,公众有权知道:“油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食用油”到底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影响食用油的安全消费?“小案”中备受质疑的“重罚”在遇到大企业、行业性问题时该如何坚持“最严厉的处罚”?所谓品牌油的“置身事外”保护了该品牌的消费者,那么其他因零售或餐饮消费了涉事食用油的消费者不应该受到等同水平的保护吗?
这些问题的拷问不仅涉及到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保障,也关系到不同地区、不同偏好的消费者的食品正义诉求。谁都不应该成为“油罐车乱象”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承受者。食品安全之所以成为典型的风险规制事项正是因为面对社会中的组织化不负责任,我们要遏制的便是风险的制造者以风险的承受者为代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