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该项优惠政策主要面向在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对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出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的个人所得包括来源于深圳园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及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等。
香港居民可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办理退税,可自主选择办理减免税的方式。税务机关应及时发布申报指南,方便香港居民申报办理。办法强调,对于虚假纳税申报等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