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
《意见》共有6个部分、17条措施,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意见》明确,要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机制愈加健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收入待遇合理保障”等目标。
健全职业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市地级或县级层面实行总量控制,定期动态调整。同时,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社区挂职或任职,探索建立新入职公务员到社区锻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