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黎灵希)4月12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行为。《指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期,深交所已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0余份,市场各方普遍认可《指引》出台的积极作用,并就报告披露时间、议题索引、强制披露主体范围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深交所对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充分讨论,采纳了优化章节结构及体例、增加议题索引表、放宽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时间等意见。同时,对于部分暂未采纳的意见,后续将视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