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杰明)日前,为探索形成运用市场手段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方法,进一步发挥保险分散风险、化解纠纷、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作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银保监局对原《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共二十一条,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至2028年11月30日。
据了解,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实现全覆盖。2021年至2022年底,上海累计共有2.63余亿户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村集体聚餐单位、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其中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实现全覆盖,累计保费超5.09亿元,累计赔付款超8346万元。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实现全覆盖,有力助推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体系 强化信息共享。《办法》明确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与上海银保监局探索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数据对接和梳理分析工作,上海银保监局将牵头搭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信息平台,归集并共享本市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并服务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