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封闭期产品基金经理随意离职的行为,基民及渠道苦其久矣。更有甚者直接在公开渠道发布“小作文”,质疑基金经理在产品封闭期离职跑路后,转身又在新东家发行了一只3年持有期产品。
“基金尚在封闭期,基金经理岂能一走了之”曾有基民对此有些愤怒和无奈,毕竟基民圈曾流行一句俗语“买基金就是买基金经理”。
11月24日晚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修订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下称“注册登记规则”)中,对于基金经理的申请注册则提出了非常细致的要求。其中明确提出对“无特殊情况下管理公募产品处于募集期、封闭期内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24个月(含)”的基金经理不得给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