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10月13日裁定,加政府2019年推动国会颁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法》“在很大程度上”违宪。加政府回应表示接受最高法院的裁定。
《环境影响评估法》允许加联邦政府在处理新的资源项目时,可对其一系列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以决定相关项目是否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中,一些项目会被视为“指定项目”,须自动接受联邦政府审查。
加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该法规定的程序合宪,但关于“指定项目”的条款是超越国会权限的,属于违宪。其所定义的“联邦管辖范围内的影响”与联邦立法管辖权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