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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细化重要报表项目附注披露要求

  9月2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为提高财务报告编制质量,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细化重要报表项目附注披露要求。包括强化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披露重要资产的减值情况、减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等;要求公司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财务状况的重大活动等。

  此外,还包括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压缩模版化披露空间、增设专节明确研发支出附注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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