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网站9月28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财政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财政行业标签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4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