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结合广东实际,制订并印发了《广东省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从人员管理、业务规范、费用管理、自律管理等四方面做出规定,共有六章三十六条。
在人员管理方面,《自律公约》表示,保险从业人员不得直接向银行代理机构客户销售银保业务相关保险产品。
关于业务规范方面,《自律公约》则称,保险机构和银行代理机构应在签订的合作代理协议、补充协议或承诺书中,明确约定保险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给予银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作代理协议约定以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