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县城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尊重县城发展规律,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广东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罗勇认为,《若干措施》不仅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也非常注重结合广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