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装修,手头很紧,这下可以少交六七千元,挺好的!”刚在北京朝阳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装修的李女士得知以后不用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押金和管理费时这样说。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8月21日起,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保证金(含押金)。
《通知》发布后引发了广泛关注。此次新规发布的目的是什么?今后不收取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又如何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连日来,新京报记者采访多位业主、物业公司、法律界人士等进行一一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