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吴珊报道: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广州嘉德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鑫科”)未按照国家核准电价计收西城盈大科创园商铺租户电费,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违法收取电费超80万元。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全额返还违法收取费用,并罚款40万余元。
违法收取电费80多万元
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19年9月1日起,嘉德鑫科与西城盈大科创园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电费收费标准高于政府定价。具体来看,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西城盈大科创园用电向广州供电局所缴纳的电价为0.63464386元/度至0.79800086元/度之间,而嘉德鑫科以1.5元/度、1.7元/度和0.93元/度的价格向商铺租户收取电费,在电费中加收路线损耗费、保养管理费、13%增值税和公用设施分摊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