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制定情况、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条例》共八章66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机制”四新任务要求,对合作区治理体系、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正式出台实施是合作区开发建设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在会上表示,接下来,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各项制度举措,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