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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培育壮大短剧创作主体

  12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培育壮大短剧创作主体。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深入把握新时代视听产品受众需求和观看习惯,尊重和遵循短剧艺术规律、传播规律、市场规律,适应不同传播媒体、面向不同受众群体,积极创作开发系列剧、单元剧、连续剧、时代报告剧等不同形态短剧产品,支持鼓励在主题创作中重视采用短剧形态、加强短剧创作规划。鼓励各电视台立足本台实际、本地实际,积极创作生产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短剧,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生活气息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剧品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经营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要重视短剧篇幅短小、内容精炼、节奏轻快、定位精准等优势,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在资源、人才、营销、排播、宣传等各方面对短剧进行倾斜性支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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